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網購保稅模式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
注冊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支持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杭州綜試區”)建設,促進跨境電子商務新業態的健康快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質檢總局第145號令)等部門規章以及《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國發〔2015〕24號)、《質檢總局關于進一步發揮檢驗檢疫職能作用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國質檢通〔2015〕202號)、《質檢總局關于支持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發展的意見》(國質檢通〔2015〕312號)等規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在杭州綜試區以網購保稅模式跨境電子商務進口(以下簡稱“網購保稅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的注冊管理適用于本細則。
網購保稅進口,是指進境時無論是否生成消費者訂單,貨物以跨境電子商務形式申報進口,入境時未按消費者訂單形成獨立包裝,貨物整批運至特殊監管區集中存放,跨境電商經營者按消費者訂單形成獨立包裝后發往國內消費者的跨境電子商務進口模式。
產品通過國際快遞或者郵件方式進境的,不適用本細則相關要求。
第三條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認監委)組織實施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的注冊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浙江檢驗檢疫局受國家認監委委托,按照國家認監委相關指導意見,負責杭州綜試區內網購保稅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申請的受理、技術審核和有關評審結果上報工作。
杭州綜試區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負責網購保稅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信息的入境查驗工作。
第四條 《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實施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由國家認監委負責制定、調整,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目錄》內網購保稅進口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應當獲得注冊后,其產品方可進口。
第二章 注冊類別
第五條 網購保稅進口食品在《目錄》內,且產品同時進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范圍內進口貿易的,其境外生產企業應當按照《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質檢總局令第145號)相關規定向國家認監委申請注冊。
第六條 網購保稅進口食品在《目錄》內,且產品僅通過網購保稅模式進口的,其境外生產企業應當向國家認監委或者浙江檢驗檢疫局申請注冊,或由受其委托的境外生產企業在華分支機構、與境外生產企業合作的跨境電商經營企業代為申請注冊。
已獲得注冊的嬰幼兒配方乳品境外生產企業,應當在其向我國境內出口的產品最小銷售包裝上如實標注或者加貼本企業注冊編號、企業名稱、生產地址等信息。
第七條 未列入《目錄》內的進口食品,且該產品僅通過網購保稅模式進口的,鼓勵其境外生產企業參照本細則申請注冊。
第三章 注冊條件與程序
第八條 申請注冊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所在國家(地區)應在國家認監委已批準注冊的國家(地區)范圍內,企業應當經所在國家(地區)相關主管當局批準并在其有效監管下。
第九條 申請注冊的網購保稅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應向國家認監委或者浙江檢驗檢疫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提交的材料應當為中文或者英文文本:
(一)企業注冊申請書(見附件);
(二)企業經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批準的證明性材料,如主管當局批準文件或者主管當局官方網站批準企業注冊名單等;
(三)最近一次主管當局對企業實施監管評審的報告或者記錄;
(四)網購保稅進口產品在當地自由流通銷售的證明;
(五)企業衛生條件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相關要求的自我申明以及相關證明性材料。
進口嬰幼兒配方乳品境外生產企業申請注冊時,還應提供對本企業對向中國輸出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實施檢測的實驗室名稱及相應的資質證明信息。
第十條 浙江檢驗檢疫局組織相關專家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技術審核。符合注冊要求的,浙江檢驗檢疫局將審核結果和相關企業信息上報國家認監委,由國家認監委對浙江檢驗檢疫局的審核結果進行審查,做出是否準予注冊的決定。不符合要求的,浙江檢驗檢疫局書面告知申請企業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獲得注冊的網購保稅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名單及獲得的相關認證信息,由國家認監委定期統一公布。
第四章 經營主體責任
第十二條 跨境電商經營企業應當遵守我國網絡食品經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相關規定向檢驗檢疫部門備案。
跨境電商經營企業應當對其所經營的《目錄》內網購保稅進口食品建立境外生產企業注冊資格審查機制,不得經營未經注冊的境外生產企業產品。
跨境電商經營企業應當在銷售時如實告知消費者相關產品的質量安全信息,并確認消費者已知悉相關產品的質量安全信息。
第十三條 跨境電商平臺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向檢驗檢疫部門備案,并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要求對平臺內的經營企業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跨境電商平臺企業應當通過信息化平臺,對所銷售的《目錄》內網購保稅進口食品及其境外生產企業信息進行核驗。
第十四條 跨境電商經營企業應當積極配合檢驗檢疫部門的監督管理,在信息查詢、數據提取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跨境電商平臺企業應當及時接收、處理和報告食品安全信息。檢驗檢疫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跨境電商平臺企業應當在銷售信息查詢、數據提取、停止服務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檢驗檢疫部門發現跨境電商平臺內有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要求跨境電商平臺企業和跨境電商經營企業采取措施制止的,企業應當予以配合。
第五章 注冊管理
第十五條 國家認監委通過信息化方式,對《目錄》內網購保稅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基本信息,在入境時與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信息進行自動校驗,便利檢驗檢疫監管。
未通過注冊信息自動校驗的境外生產企業,應當及時提出注冊申請,獲得注冊后,其產品方允許進口。
第十六條 杭州綜試區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應對《目錄》內網購保稅進口食品“一線”進區時開展注冊信息入境查驗,作為需驗核的通關單信息內容。重點關注其是否由獲得注冊的企業生產,產品外包裝是否如實標注或者加貼生產企業注冊編號等注冊信息,注冊信息是否與經營企業提供給消費者的信息一致等。
第十七條 浙江檢驗檢疫局在國家認監委的統一組織下,根據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事中事后監控結果、入境產品不合格信息通報、市場監督抽查結果、網購投訴等信息,對網購保稅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實施包括現場評審在內的注冊監管。現場評審不合格的,撤銷相關企業的注冊資格。
第十八條 已注冊的網購保稅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如提供虛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進口食品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國家認監委撤銷其注冊并予以公告。
第十九條 鼓勵跨境電商經營企業和平臺企業符合“良好電子商務規范”,提高電子商務管理水平。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細則中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包括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所在國家(地區)負責相關食品安全衛生的官方部門、官方授權機構和行業組織等。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由浙江檢驗檢疫局負責解釋,國家質檢總局或者國家認監委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過渡期至2016年10月1日,有效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
杭州綜試區網購保稅模式進口食品
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申請表
一、企業基本信息
1.生產企業
注冊名稱(實際生產單位):
注冊地址(實際生產地址):
注冊編號:
2.聯系人:
電話:
傳真:
E-mail:
3.注冊(批準)機構:
二、生產信息(除嬰幼兒配方乳品以外的其他注冊目錄內產品僅需填寫1-4項)
1.請以附件形式提供車間布局圖、清潔區劃分圖以及人流、物流圖。
2.請以附件形式提供產品描述和清晰的加工工藝流程圖。
3.生產能力及設備
(1)列明用于生產的主要設備、數量、設計生產能力;
(2)每班次生產能力(噸),每天班次數量及年均工作日數量;
4.衛生質量管理體系
已建立并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請提供危害分析工作單及HACCP計劃表。通過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認證并取得HACCP認證證書的,請提供認證證書及第三方機構資質等證明文件。
已建立并實施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O22000或其它等效衛生質量管理體系),請提供HACCP計劃及其前提條件。通過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認證并取得相應認證證書的,請提供認證證書及第三方機構資質等證明文件。
未實施,請提供危害來源分析及相應預防控制措施。
5.產品信息
①產品種類:按照“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配方液態乳”填寫;
②適用年齡段:例如填寫0~6月齡等;
③包裝形式:例如填寫紙盒帶內包裝,鐵罐帶內包裝,鐵罐無內包裝等(需詳細說明內外包裝形式);
④注冊商標:請填寫經主管部門核準注冊的商標。
6.請選擇嬰幼兒配方乳品的生產工藝:
濕法生產工藝
干法生產工藝
干濕混合生產工藝
濕法、干法和干濕混合生產工藝定義,可參見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嬰幼兒配方乳粉衛生操作規范(CAC/RCP66-2008)》
7.請說明不同批號、配方和品種的產品生產之間是否有隔離和清洗(或清潔)措施:
是,請以附件形式提供證明;
否。
8. 請以附件形式提供生產設備的清洗、消毒程序和計劃。如采用CIP的,請說明主要生產設備CIP清洗信息(見下表);如采用干式清潔的,請說明干式清潔的方法、頻率和清潔效果的驗證。
9.請以附件形式提供清潔作業區沙門氏菌、阪崎腸桿菌和其他腸桿菌的環境監控計劃,以及最近2次的檢測報告。.
10.請以附件形式提供清潔作業區的空氣凈化處理程序,清潔作業區與準清潔作業區、非清潔區之間空氣壓力監控計劃,清潔作業區空氣潔凈度檢測計劃,以及最近2次的檢測報告。
11. 請以附件形式提供對產品中的異物控制措施,以及對相關設備(篩網、磁棒、金屬探測器等)有效性的驗證程序。
12. 干法工藝的企業請以附件形式提供干混均勻度的驗證程序和最近一次的驗證記錄。
三、原料信息及供應商管理(除嬰幼兒配方乳品以外的其他注冊目錄內產品僅需填寫第2項)
1.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乳品所使用的原料是:
(1)生乳
①生乳入廠驗收標準(包括指標、限量、驗收要求等);
②奶源類型:
企業自有產權的奶源;
企業所屬集團母公司擁有產權的奶源,并按所在國家(地區)相關規定要求實施管理;
通過合作社形式擁有企業的養殖場奶源;
經企業或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評估合格,按所在國家(地區)相關規定要求實施管理,與企業簽訂三年或三年以上奶源供給合同的奶源;
其它奶源。
③奶源生乳年產量(噸):;年供應量(噸):。
(2)乳制品〈全脂乳(粉)、脫脂乳(粉)、乳清(粉)等〉
①原料入廠驗收標準(包括指標、限量、驗收要求);
②原料來源:
本國采購;
非本國采購,請提供來源國別。
2. 請以附件形式提供原料供應商管理制度,包括供應商的選擇、審核、評估程序等。
四、產品追溯及召回
1. 產品包裝上是否印有用于追溯的標識、標志或編號等:
有;請說明用于追溯的標識、標志或編號的含義,在包裝上的印刷位置,消費者如何使用該標識、標志或編號等;
沒有。
2. 企業是否建立了產品召回制度?請以附件形式提供產品召回制度簡介。
五、產品檢測(嬰幼兒配方乳品適用)
1.企業成品出廠檢測的實驗室:
官方檢測機構
實驗室名稱:
第三方檢測機構
實驗室名稱:
企業自有實驗室
請以附件形式提供實驗室檢測能力證明文件或資質信息。
六、企業聲明
1.本企業聲明,本企業生產設施和加工衛生條件等能夠滿足中國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有關要求。
2.上述填寫信息及所提交的附加材料真實無誤。